因公赴港澳通行证

 

 (一)签发《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》和签注

香港、澳门回归以后,内地人员因公前往香港、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人员统一持用<<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>>。
1.因公赴香港工作1个月(不含1个月)以上,和赴澳门工作(包括从事贸易、投资、合作研究、任教、就读、劳务、接受培训等)人员以及6个月(不含)以上多次往返的人员的通行证和签注,由省外办或宁波、温州市外办送国务院港澳办签发。
2.我省因公临时赴香港1个月(含)以内,赴澳门20天(含)以内的人员,以及赴香港工作1个月(含)以内的人员的通行证和签注。由省外办或宁波、温州市外办签发。
3.3个月及6个月(含)以内多次或3个月内两次进出港澳,每次停留不超过10天的人员的通行证和签注,出省外办或宁波、温州市外办签发。多次往返签注持有者不得在港澳从事任何受薪或非受薪的雇佣工作。
4.通行证在香港、澳门的换发、补发、加注及签注等工作由外交部驻香港、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负责。
5.续办3个月两次进出香港的签注,须在上一签注发出两个月后办理。

     (二)申办通行证和签注应提供的材料

1.任务批件、人员审查批件。
2.填写并提供<<申请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>>、<<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>>。
3.邀请函电。
4.由省外办颁发通行证的提供2张照片,由国港办颁发通行证的提供4张照片。具体规格要求同申办护照的要求。
5.身份证复印件。

6.在澳门工作和在港时间超过1个月或因公赴港澳工作6个月(不含)以上的人员,须提供国务院港澳办的批件复印件。
7.在港工作6个月(含)以内的人员,须提供香港特区政府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同意函。
8.通行证收缴保管部门的介绍信。
9.其他需提供的材料(如演出须提供文化部批件)。

    (三)填写申办通行证和签注表格

申办赴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填写<<申请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>>、<<因公往来港澳登记卡>>。填写的方法基本与填写申办护照和签证的办法一致。
1.<<申请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>>。
“派遣部门”的填写与<<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>>一致。
“停留地点”可填在港澳住宿地,如不知住宿地,也可不填。“对外身份”如与实际身份一致,可填职务、职称或通称,如局长、行长、工程师、教授、医师、工人、学生等;如对外的工作单位与实际单位一致,但对外职务有所改变,可只填改变的职务;如对外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均与实际不一致,应将对外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均填写上。
“原持通行证情况”可填写原持通行证号码。
“归口审批部门批件”可依据审批情况择类填写,其中<<控制指标与指标顺序号”因已取消,不必填写。
“启程日期”应填写启程日期、往返口岸、抵达港、澳及返回日期。如26/10广州126/10香港或澳门2/11杭州。“被授权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署”由发证机关办理。
2.<<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>>。
凡初次赴港,“通行证号码”、“通行证有效期”、“发证日期”可不填写;再次赴港的,应将原所持通行证的上述项目填写清楚。
“单位及职务”应将实际身份填明,如有对外身份,还应在此档内注明对外身份。
“通行证保管单位”填写被授权的护照保管单位名称。

         (四)通行证的收缴保管

通行证的收缴保管部门和具体方式,遗失后的处理方法(在香港、澳门遗失系报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),均与因公护照的有关事项一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表格打开/下载

出处: 作者: 时间:2006/03/16
相关连接:

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 Copyright © 2005
国家一类社 执照号:L-GD-GJ00028
旅行社地址: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前海华庭107号铺
深圳旅行社电话:0755-88864399 (总线)82375114 传 真:0755-82171419 QQ 99467716
深圳旅行社24小时值班手机 13714396905 13823703612 联系人:刘先生 廖小姐 郑小姐
旅行社网址:http://www.sz-travel.com.cn MSN:llmcy@hotmail.com E-mail:meng-meng.liu@hotmail.com

本站网络实名:深华旅游网

香港游-广东省内游-香港一日游-香港自助游-港澳游-出境旅游-深圳旅游景点-港澳五日游-深圳一日游-自助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