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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沿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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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-- 建置沿革 -->
夏、商、周:百越地。
秦始皇三十三年(公元前214年),设置南海郡。佛山属南海郡番禺县。
隋开皇十年(公元590年),佛山称为季华乡,分番禺县置南海县,隶属广州。季华乡属南海县管辖。
汉:设南海郡,佛山属番禹县地。
三国(吴):属广州南海郡番属县。
唐贞观二年(公元628年),乡民在塔坡岗掘出铜佛像3尊,人们把塔坡岗称为佛家之山,取名“佛山”,捐款重建塔坡寺,将佛像供于寺内,立石碑,上刻“佛山”二字。这是佛山得名的由来。塔坡寺成为珠江三角洲佛教中心,故又称“禅城”。仍按隋制,而佛山均为南海属。
十国(南汉):南汉建国子广州以广州为国都,南海县分威宁常康二县,佛山为咸宁县属。
宋:恢复南海县,佛山为南海县辖。
元:属广州路,南海县,佛山为南海县属。
明:属广州府,南海县。
清:属广州府,南海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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