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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沿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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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-- 建置沿革 -->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海丰、陆丰均属粤东江专员公署管辖;1953年改属东行政公署;1957年隶属惠阳专员公署;1958年12月划归汕头地区专员公署;1983年9月,又归属惠阳地区专署管辖。
1988年1月,经国务院批准,在原海丰、陆丰两县的行政区域上设置地级汕尾市,并析海丰县南部沿海的汕尾、红草、马宫、东涌、田乾、捷胜、遮浪7镇建置市城区;设陆丰县北部山区的河田、河口、新田、螺溪、水唇、上护、南万、东坑等8个镇设置陆河县。
1992年底,市城区设出田乾镇、遮浪镇、新建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。
1995年,设原陆丰所辖华侨农场为华侨管理区,以上两区属市政府派出机构。
2002年辖1个市辖区、2个县、1个县级市,6个街道、47个镇、2个乡,133个居委会、711个村委会。年辖1个市辖区、2个县、1个县级市,6个街道、47个镇、2个乡,118个居委会、758个村委会。
2005年辖1个区2个县1个县级市10个街道办事处42个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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