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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沿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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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-- 建置沿革 -->
百越部族
考古成就表明,早在67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,就有土著先民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。深圳的城市史已有1672年。
(史前——公元1573年)夏、商年代,深圳是百越部族远征海洋的一个驻脚点。居住在深圳沿海沙丘谷地区域的百姓,是百越部族的分支——“南越部族”。他们以捕鱼、航海维持生计,甚少农垦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于公元前214年在岭南设置了南海、桂林、象郡三郡,谪徙50万人开发。时属南海郡的深圳,便融入了中原文化。公元331年(东晋咸和六年),置下辖六县的东官郡,辖地大概为今天的深圳市、东莞市和香港等范围。郡治在宝安县南头。公元590年(隋开皇十年),废东官郡,宝安县改属南海郡,县治在今深圳南头。公元757年(唐至德二年),宝安县更名东莞县,县治迁往东莞,于南头设屯门军镇。宋朝时期,深圳是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,盛产食盐、香料。至元朝,又以出产珍珠著名。公元1394年(明洪武二十七年),在今日深圳境内设立了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。公元1565年,又在南山半岛设立了南头水寨(广东6大水寨之一),为一庞大的军事机构,是“虎门之外卫,省会之屏藩”,管辖与牵制范围东至潮汕,西至上下川,南至大洋。明朝初年,中国舰队出使南洋,开航前必到深圳赤湾天后庙祭祀祷告。有600多年历史的南头古城,曾是广东省东南的政经重镇,也是晚清前深港澳地区的政治中心。
明代建县
公元1573年(明万历元年),朝廷取“革故鼎新,转危为安”之意,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,建立新安县,并建县治于南头,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。经济以产盐、茶叶、香料和稻米为主。清朝初期,为防郑成功及明代遗民在沿海进行抵抗活动,清政府实行沿海省份内迁50里的“迁界”之举。新安县三分之二土地曾一度纳入东莞县。公元1669年(清康熙八年)复置新安县,至公元1684年(清康熙二十三年)再复原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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