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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人口状况  风土人情  各民族人口比例及分布情况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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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珠海历史人口状况

      据《太平寰宇记》载:“蛋户生于江海,住于舟船,随潮来往,捕鱼为生”。东晋隆安二年(399),江浙一带不堪封建豪门残酷压迫的人民,在孙恩、卢循的领导下,举行起义。东晋义熙七年(411),起义军转战至交州(今越南国境)失败。一部分起义部队漂流至老万山(即大万山岛)一带荒岛定居,以下海捕鱼为生。在宋、元、明时代,福建和广东潮州、梅县、宝安、东莞、惠阳、中山等地渔民陆续迁居珠海各岛。开发较早的有淇澳、横琴、三灶等岛,后逐渐扩展至其它岛屿。三灶岛在南宋期间即有理民在此定居。历代迁徙到海岛的渔民,被封建统治者蔑称为“蛋家”、“畲蛮”(即从闽潮一带至此的人民)、“叛逃流亡之徒”,规定“蛋民不准陆居”,“良家不与通婚”,子女不能在陆上读书,渔民过着屈辱的生活。宋、明朝期间,海匪活动猖獗,常出没沿海各岛,劫船、掳人、抢掠,为害不浅。倭寇也多次入侵,大肆杀掠。明嘉靖三十一年(1552),倭寇入侵珠江口一带,“沿海民众多遭杀掠”。封建统治者又对渔民实行迫害,其法有三:1.“编户入里”,加强控制和剥削;2.“籍为水军”,强迫岛上居民和海上渔民一律编为水军;3.“虚其地”,强迫岛上渔民迁往内地,不愿迁者即被惨杀。

      抗日战争时期,日军在沿海各岛大肆烧杀抢掠,实行“三光”政策。三灶岛被集体屠杀的有3千余人,全岛3千多间房屋,被烧毁的有2千5百多间。

      民国时期,压榨掠夺渔民的有山主、埠主、渔栏主、国民党军警、土匪、特务。山主、埠主以国民党军警、土匪为靠山,有的本身就是土匪头目,分别割据海岛和海面,向渔民抢劫勒索。渔民到山主所属的海岛港湾停泊,打柴汲水,要向山主缴税进贡,在山主、埠主的海面捕鱼,要向其缴纳“埠租”。由于渔民不只在一个埠主所辖的海面捕鱼,故要向若干个埠主纳税。每条船每年向各埠主交纳的税款达200—300元。山主、埠主可以任意殴打渔民、奸宿民女。渔民如果迟交租税即被抢网拉人。

      国民党军警和海匪敲榨勒索,在沿海遍设关卡,强迫渔民出入交“渔更费”,有时连搜带抢,稍有迟缓,即遭恫吓或开枪打死,还要交“子弹费”。还有“船税”、“大炮税”、“火药税”、“元宝蜡烛税”等,名目繁多,花样百出。一个渔民一天就要交几次税。在国民党统治时期,渔民交纳各种税26种,如人头税、保护费、壮丁费、船费、码头费、油竹费、打事费等。渔民有“八惨”:杀人放火惨;收渔标渔惨;强奸抢劫惨;剥削压迫惨;无辜打死惨;敲诈勒索惨;家散人亡惨;物价飞涨,买不到米惨。渔民中流传着一首歌谣:“捕鱼人仔世世穷,条条涌口有兵公,捕鱼三斤不够送,迟些不给用枪舂(打),渔民还要赔埋豆豉葱。”

      英葡殖民者在港澳设立渔栏、修船厂,放高利贷,开设赌馆对渔民进行剥削,以船牌费、码头费、人情费、抢救费等各种名目搜刮渔民的血汗钱。

      渔栏主时以向渔民收购鱼产品的身份出现,通过压价、大秤人小秤出、偷鱼、放高利贷、扣佣、开设赌摊等手段对渔民进行剥削。

      建国后,广东省于1951年成立海岛管理局,中山县设分局(后改为海岛管理处),在渔民中成立渔民协会筹备委员会,正式将渔民划分为固定渔民和流动渔民。固定渔民是指在陆地有固定居址的渔民;流动渔民则是指没有在陆地定居,在历史上习惯经常来往于大陆港湾和港澳,在国内渔场生产的渔民。经历1952年渔业改革和1954年渔业合作化运动,一部分渔民加入合作社,后来转为人民公社,成为渔业公社社员;一部分没有人社,仍称流动渔民。1953年珠海建县时,共有流动渔船2733艘,总人口25662人,分布于湾仔、香洲、唐家、南水等地。1956年,流动渔民人户东澳1661人。1957年,是历史上流动渔民人户最多一年,人户4918户,总人口为41856人。是年,增加4个站,其中担杆人户2745人,桂山人户882人,外伶仃人户1005人,万山人户579人。1958年,珠海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流动渔民人社,部分渔民有抵触,外流港澳,人口比1957年减少53.65%。同年,唐家、南水站撤销,该站入户的流动渔民并人香洲、湾仔。50年代末期,流动渔民分布于湾仔、香洲、东澳、担杆、外伶仃、万山、桂山7个点。

      1960年,国家经济暂时困难,港澳渔栏大量贷款给渔民装机船,渔民再次外流。人户渔民减至1567户,15218人。1961年,港澳人珠海户籍的流动渔船有2212户,共21927人。1961年复建南水站,新建庙湾站。1967年有535艘流动渔船外流,渔民减少5195人。60年代中、后期,流动渔民分布香洲、湾仔、南水、担杆、外伶仃、庙湾、万山、桂山、东澳9个港口。

      70、80年代,流动渔船比较稳定,渔船增减幅度不大,一般在1990艘渔船左右。1982年,南水渔港因水浅,渔船难于进入而撤销,流动渔民迁往湾仔人户。1985年,庙湾、担杆港撤销,流动渔民并人外伶仃人户(称担杆渔协会)。1989年,东澳港撤销,流动渔民并人万山人户。截止1990年底,珠海共有流动渔船2047户,总人口19200人,分布于香洲、湾仔、桂山、万山、外伶仃5个港口。

      建县前人口

      早在新石器时代,珠海境内始有人类居住活动。秦汉至隋后,先民居住唐家、拱北与岛屿等地,从事农业、盐业、渔业生产。珠海外来居民的迁入,始于东晋,卢循义军在广州失败后,余部有流落在珠海地区沿海一带岛屿的,成为海上居民,即所谓卢亭户。唐黄巢起义失败后,其余部有的流落珠海地区三灶岛等地。其间,也有一批外地人迁入唐家、金鼎等地建村落。历史上最早大批移民流人珠海地区是北宋末年,因香山镇(今山场)和银坑有盐矿之利,外地来开采者甚众。南宋宁宗年间,南雄珠玑巷村民为避兵祸,有部份迁徙珠海的唐家、山场、翠微、南屏、北山等地。南宋末年,宋军兵败之后,一部分随从军民散居在珠海地区。明朝万历中期,珠海立村的村庄达50多个,主要是开垦荒芜的土地。明朝天启元年(1621),建立前山寨,来此定居者渐多。

      清代初期,清政府实行“海禁”,珠海地区滨海的居民大量被逼外迁。清康熙二十三年(1684),台湾平定,清政府废除“迁界令”,各地居民又大量流人珠海地区。时在这里立村的村庄达260多个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香洲开辟商埠,又有一批外地人移人珠海地区。(香山县志续编)载:清宣统二年(1910)香山县有103315户,822180人。珠海境内(桂山、担杆、大万山、小林、香洲无考)占22874户,人口无载。

      民国25年(1936)中山县政府年刊载:珠海境内(大万山、桂山、担杆等岛屿无考)21487户,92537人,其中男47661人,女44876人。

      据考,宋代至民国时期,迁入珠海地区的居民,来自甘肃、湖北、河南、河北、福建、台湾等省和广东的南雄、四邑、潮汕、阳江、东莞、宝安、惠阳、河源、兴宁、紫金、五华、中山、佛山、南海、花县、海丰、顺德、香港等县市和地区。

      建县后人口

      1953年建县时,全县共20801户,77745人。

      建县以来,进行过四次人口普查。1953年,第一次人口普查数,因行政区划变动不详。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珠海县为21952户,98324人。1982年,第三次人口普查,珠海市区为28728户,133208人,比1964增加了34884人增长35.48%,年平均增长2%。

     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,珠海市常住户149582户,635365人。比1982年增加259998人18%,增长195.18%。年平均增长24.4%。

      从1953—1990年珠海共增加315461人,增长405.76%,年平均增长10.97%。

      珠海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为123.56万,其中:本市户籍人口74.78万人。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,十年零四个月增加了25.71万人,增长52.39%;平均每年增加2.49万人,年平均增长率为4.16%。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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