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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沿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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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-- 建置沿革 -->
新中国成产后,仍称潮安县。
1953年拆出城区及近郊,置潮州市,与潮安县分别建制。
1958年撤潮州市并入潮安县。
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潮州市,县、市再度分别建制。
1983年撤潮安县并入潮州市。1989年1月潮州市被定为省辖市,享受市(地)级经济管理权限,县级建制;
1990年1月定为副地级市。
1991年底,经国务院批准,潮州市升格为地级市并扩大区域,管辖新设置的湘桥区(县级)、新恢复的潮安县及原汕头市的饶平县的行政区划。去年乡镇撤并后,全市现有43个镇、9个街道和945个村委会(居委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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