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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沿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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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-- 建置沿革 -->
1950年2月,东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惠城,辖惠阳、增城、紫金、连平、和平、陆丰、博罗、龙门、河源、龙川、海丰、宝安、东莞、从化、五华等15县。
1952年,改专区为行政区,惠阳县(含惠城)隶属粤东行政公署(行署驻惠州)。
1956年1月成立惠阳专区,专署驻惠城,辖惠阳、博罗、河源、连平、和平、龙川、紫金、海丰、陆丰、宝安、东莞、增城、龙门等13县。
1959年3月撤销惠阳专区,惠阳县(含惠城)隶属广州;年底隶属佛山专区。
1963年7月恢复惠阳专区,专署驻惠城,辖惠阳、博罗、河源、连平、和平、龙川紫金、宝安、东莞、增城、龙门等11县。
1970年10月,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,辖惠州市和惠阳、惠东、博罗、河源、连平、和平、龙川、紫金、宝安、东莞、增城、龙门等13县市。
1983年12月,辖惠州市和惠阳、惠东、博罗、河源、连平、和平、龙川、紫金、东莞、海丰、陆丰等12县市。
1988年1月,撤销惠阳地区,惠州市升格为地级市,辖惠城区(即原县级惠州市)、惠阳县、博罗县、惠东县、龙门县。陆丰划归汕尾市,河源、紫金、连平、和平、龙川划归河源市,东莞升格为地级市。
历史以来,惠城区均是府、县、专署、地区和市府所在地。
现惠城区的辖地,30年代是惠阳县的鹅岭镇、鹤峰镇、永龙乡、共和乡、四维乡,博罗县的仁爱乡;新中国成立前夕是惠阳县的府城镇、县城镇、河南岸乡、三栋乡,博罗县的汝湖乡。
1949年12月,惠城称惠州镇。1985年4月,惠州镇改惠州市(县级),同年11月复为惠州镇。
1964年11月,惠州镇再次改为惠州市(县级)。
1988年1月设立惠城区(县级),管辖范围与1987年的惠州市管辖范围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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