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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与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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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-- 人口状况 -->
总人口
2005年11月1日零时,江门市的常住总人口为409.89万人,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395.68万人相比,增加了14.21万人,增长3.59%;年平均增加2.84万人,年均增长率为0.71%。2005年底总人口为410.29万人。
城乡构成
全市常住人口中,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32.73万人,占总人口的56.78%;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77.16万人,占总人口的43.22%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.7个百分点。
性别构成
全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为205.14万人,占总人口的50.05%;女性为204.75万人,占总人口的49.95%。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为100.19。
年龄构成
全市常住人口中,0-14岁的人口为74.97万人,占总人口的18.29%;15-64岁的人口为294.30万人,占总人口的71.8%;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0.53万人,占总人口的9.89%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0-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.27个百分点,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.23个百分点。
受教育程度
全市常住人口中,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7.13万人,高中程度的人口为66.60万人,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55.75万人,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28.4万人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7.9万人,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5.50万人,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0.09万人,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10.59万人。
家庭户人口
全市共有家庭户117.55万户,家庭户人口为390.25万人,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.32人,集体户人口为19.65万人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.11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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