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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沿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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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-- 建置沿革 -->
珠海市大部分地区自南宋起至民国时期属中山县(原名香山县)辖地。考古,发现的磨光石和彩陶说明,早在新石器时代距今四五千年前便有原始部落人群在这里生活。在凤凰山脉周围和珠江口一些海岛的沙丘、山岗、台地上,都留下了先民们的遗迹。
战国时期,为百越之地。
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于三十三年(公元前214)在岭南设南海郡,属南海郡辖地。
汉初为南越国辖地。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),属番禺县辖地,直至东汉。
三国时期,属吴国辖地。
东晋咸和六年(331),分南海郡之东为东官郡,届东官郡辖地。属南海郡辖地。直至东汉。直至南北朝,于刘宋元熙二年(420)又改东官郡为东莞郡,属东莞郡辖地。
隋开皇十年(590),属宝安县辖地。
唐至德二年(757),宝安县更名东莞县,属东莞县辖地,并开始设置香山镇(今珠海市山场)。香山镇的名称,是由于境内诸山之祖五桂山奇花异草繁茂,神仙茶丛生,色香俱绝而得名。
唐代之后,经五代和宋代,香山镇仍属东莞县。
北宋元丰五年(1082),设立香山寨,仍属东莞县。至南宋绍兴二十二年(1152),将原属东莞县的香山寨划出,并把南海、新会、番禺、东莞4县的部分海滨之地,置香山县,隶属广州府。
元至正十九年(1282),香山县隶属广州路。
明洪武元年(1368),香山县隶属广州府。
清顺治二年(1645),香山县仍隶属广州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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