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-- 建置沿革 -->
据考证,今湛江辖地远在4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(约夏、商之间),就有人类居住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今湛江辖地归属象郡。汉元鼎六年(前111年),南部徐闻、海康、遂溪三县属交趾部徐闻县;北部吴川、廉江两县分属交趾部高凉县和合浦县。以后,南部三县先后属交州、合州、南合州、东合州,至唐贞观八年(公元634年),改东合州为雷州,统管雷州半岛三县,直至清代;北部两县先后属广州、罗州、化州,至明清属高州。
湛江市区历史上属遂溪、吴川两县。隋至唐初,郊区湖光镇旧县村曾先后为铁耙县、遂溪县县治;南宁景炎三年(1278年),宁帝禺即位于市区硇州岛,升硇州为翔龙县;明洪武年间至清雍正年间,曾先后在市郊旧县村和东海岛设置椹川巡检司。 |